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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首次作出决定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180  字号:〖
 

  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相关决定。这是本届常委会任期以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首次作出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房管局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评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2001年我市成为省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先后制订了《常州市市区文物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在全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677处,新发现文物点1207处;普查后新申报的5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进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预备名单;全市69处文保单位得到修缮保护,并建立了文物巡查制度,加大了文物执法力度。目前,全市拥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5处、省级文保单位50处、市级文保单位235处、市县级文保控制单位488处、历史文化街区3处、历史建筑48处;拥有世界级“非遗”项目1个,拥有四级“非遗”项目1228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分别为12个、38个和90个。会议建议,要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充实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坚持修缮保护原则,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

  今年6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166件,交由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的有154件,经过政府及其部门的办理,全部建议都已答复代表,代表反馈率达100%,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100%。

  受阎立主任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等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杨建、邵明和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方国强、史志军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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