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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2010年4月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先进形象,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继续深化创先争优,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经市委同意,今年“七一”前夕,专项表彰2010-2012年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分配

  根据《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0〕27号)、《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常创先发〔2011〕2号)和《关于在全市机关中开展“文明社区大家建,创先争优我带头”万名机关党员干部“五带头”承诺主题活动的通知》(常创先发〔2011〕3号)的要求,从我市实施“六大工程”的各党建工作领域和窗口服务单位,评选表彰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00名。

  此外,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2〕39号)要求,省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按照“科学发展争一流”、“社会管理创新先锋行动”和“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三种类别,专项表彰2010-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300个,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其中,省委组织部分配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18个,优秀共产党员名额6个。经市委研究,省委表彰名额不另外分配,与市表彰对象一起由各基层党组织酝酿推荐上报,市委根据基层上报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故各类表彰对象推荐总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18个、优秀共产党员10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二、推荐条件及原则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带头”要求。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是:在加强党组织建设方面成绩显着,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做到理想信念好、思想作风好、岗位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等“五个好”要求。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在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条件的同时,要有重点地推荐基层科学发展一线、社会管理一线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分布要注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六大工程”各领域。各单位特别是辖市、区要注意统筹推荐在镇村“双带工程”、街道社区“和谐工程”、企业“创新工程”、机关“示范工程”、学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满意工程”以及社会组织“诚信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对象。二是注重“两项主题活动”成效。要推荐在“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和“文明社区大家建、创先争优我带头”万名机关党员干部“五带头”承诺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对象。三是突出基层一线。原则上不推荐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推荐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的,要事先与市委组织部通气。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情况,提出初步名单,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尤其是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意见。窗口服务单位的推荐对象,要注意听取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意见。

  2.各类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各推荐单位要先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然后再经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上报市委前,要将拟推荐名单在本地区(系统、单位)进行公示。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名单应同时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进行公示。

  3.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表中“主要事迹”不得为空)以及《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册》、《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向市委推荐可作为省委表彰对象的应排在前列),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4.各类推荐和审批表及名册请从常州党建网站(www.czdj.gov.cn)公告栏下载后填写,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各类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盖章后一式5份、推荐名册和排序表盖章后一式1份,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同时发送推荐名册和排序表的电子版至邮箱:czzzbzzc@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七一”前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附件:

  1. 全市创先争优表彰对象名额分配表

  2. 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全市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 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册

  4. 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排序表

  5. 表格填报有关事项说明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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