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物价局作出《关于授予南京市博物馆等585家企事业“2011-2012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决定》。
为打造“价格诚信”品牌,树立诚信典型,引导全社会建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价格环境,根据《关于创建“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命名”的要求和“自愿申报、逐级考评、社会监督、综合认定、动态管理”的办法,省物价局从2012年3月份开始启动2011-2012年“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认定工作。
经过自愿申报、县级考核、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南京市博物馆等585家单位符合创建条件,授予“2011-2012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其中,苏南五市242家,分别为南京市28家、苏州市83家、无锡市47家、常州市49家、镇江市35家;苏中三市162家,分别为南通市72家、扬州市65家、泰州市25家;苏北五市181家,分别为徐州市65家、连云港市36家、淮安市22家、盐城市42家、宿迁市16家。
江苏省物价局要求,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巩固创建成果,为加快构建省社会信用体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