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市人大常委会推出七项规定
昨天下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规定》主要包括七项。
要改进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年度调研课题的落实;避免同一时间段轮番到某个地方或单位视察调研;视察调研5人以上安排集中乘坐大车,不搞层层陪同;视察调研一般只用工作餐,不进高档宾馆,不接受宴请,不收受礼品。
要改进会风和文风。未经组织批准,常委会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除市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认真执行会议报批制度,合理控制会议活动时间和规模,严格控制非会议材料的发放,合理安排与会人数和会务工作人员数量;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决议、决定等事项,不再普发公文,凡能通过网络、电话、电传等方式传递办理的文件通知等事项,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常委会机关只保留《人大动态》,不再编发其他刊物;除市委统一安排工作外,常委会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着作、不为他人出版着作作序。
要规范出访活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出境,严格按市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外出考察活动,应从工作需要出发,制定年度计划,外出考察结束后须提交考察报告。
要改进新闻报道。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新闻报道按照市委批准或人大常委会事先确定的新闻报道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新闻报道文稿字数和播出时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工作会议和各类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各工委、室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一般不作报道。
要厉行勤俭节约。机关业务工作会议未经批准不得到宾馆酒店租借场地开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性会议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不发笔和记录本等;不组织与会代表游览或参加与会议活动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每月15日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接待市及辖市、区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应主动到原选举单位接待人民群众,每半年安排1次,联系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分工联系一个辖市(区)人大和一个镇(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每半年至少要带领有关工委、室到所联系的辖市(区)人大和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调研一次,听取基层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驻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2名市或辖市、区人大代表。
要加强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生活待遇的规定。
会议还听取了《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加强工作联系的规定》、《关于做好先进“人大代表之家”评选工作的意见》、《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试行)》;商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日期和议程。
受阎立主任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和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参加会议。副市长张耀钢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