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保局
市信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人大
市政协
市纪监委
市法院
市委组织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台办
市编办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市委老干部局
市科教城党工委、管委会
常州经济开发区
市委党校
市委党史工委
市档案馆
市地震局
市供销总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科协
市文联
市侨联
市社科联
市残联
市工商联
市红十字会
民革
民盟
民建
民进
农工党
致公党
常州调查队
常州机场
市政府采购网
市文明办
溧阳市门户
金坛区门户
武进区门户
新北区门户
天宁区门户
钟楼区门户
常州投促中心
常州投资集团
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站群搜索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适老化浏览
移动端浏览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本部介绍
组工动态
要闻导读
县区传真
专题专栏
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2025年6月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
:
首页
>>
组工动态
>>
要闻导读
>> 内容
常州出台新办法:政府采购严禁高于市场价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
58
字号:〖
大
中
小
〗
常州财政部门8日发布政府实物配发采购新办法,明确规定:实物配发产品招投标时,供应商要在标书中明确所投标设备必须在市场上有零售,杜绝中标价高于同期市场价的反常现象。在刚刚结束的5月份政府采购实物招投标中,该市共采购电脑、打印机等8类设备,实际成交金额比采购预算节约了11.2%,共节约资金200多万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26256857 当日访问量:8409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