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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设立“市长质量奖” 50万奖励企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197  字号:〖
 

  《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区域最高质量荣誉奖,市政府对获奖的企事业单位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明确了奖项设立的目的意义、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表彰奖励和监督管理,强调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该奖项主要授予本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的企事业单位不超过5个,达不到条件可以空缺,对综合评审排名前10位但未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授予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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