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据市国税局统计,“营改增”试点半年来,我市共有8700户企业纳入试点,共计减税3.68亿元,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面约96.89%。
据了解,目前,8700户“营改增”试点中,一般纳税人2007户,占23.07%;小规模纳税人6703户,占76.93%。
在共计减税额3.68亿元中,试点一般纳税人减税0.94亿元,税负下降37.83%;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0.35亿元,税负平均下降28.78%。在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累计税负下降3.60%,现代服务业累计税负下降44.30%。
此外,总计有271户试点纳税人出现税负上升,仅占全部试点纳税人总数的3.11%。税负增加总额为700.05万元,户均增加2.58万元。
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对于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谢翔 巢俊宇 陈荣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