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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推行公建民营 将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355  字号:〖
 

  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意见》,今年起我省将对全省农村敬老院进行“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建设,确保到2015年全省所有农村敬老院每个房间都有卫生间、保暖降温设备和电视机,老人不出院就能洗澡、看病、康复娱乐……

  我省农村五保供养老人现有20.2万人,其中13万人在敬老院集中居住。意见要求,今后农村敬老院普遍实行公建民营。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院接收安置五保供养对象,政府按规定标准将生活、医疗、照料等费用转入,并根据其投资额、床位数、入住率和覆盖社区数等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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