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金坛市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付费”、“服务单元付费”和“床日费用付费”等复合结算支付方式改革,以此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总额预算控制付费”主要在二级医疗机构实施。采用“总额控制、节约奖励”原则,超过“预算总额”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偿;对控费好的医疗机构,按当年统筹基金预算总额结余部分的30%给予奖励。
据金坛市医保中心主任苗扣明介绍,他们将二级医疗机构出院人次的增减进行“预算总额”弹性浮动:出院人次较上年度降低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当年“预算总额”降低一个百分点;出院人次和出院床日天数超过上年度10%以上的,每增加两个百分点,当年医疗费用“预算总额”各增加一个百分点。
该市同时在一级医疗机构采用“服务单元付费”和“床日费用付费”相结合的结算模式,实行“服务单元总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原则,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其中超过“服务单元预算总额”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基金不予补偿;对服务单元预算总额和出院床日费用控制好的医疗机构,年底按当年统筹基金预算总额结余部分的30%给予奖励。对床日费用超过指标的,年度节约奖励给予扣减,出院床日费用每增加两个百分点,统筹基金预算总额节约奖励扣减一个百分点。
苗扣明介绍,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上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月预算指标”之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结算,其余10%作为年度考核预留款年底考核结束后一次性结清;超过月“月预算指标”部分暂不结算,年底根据年度“预算总额”标准及年度考核情况一次性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