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出台了《常州市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具体列出了举报范围和举报奖励的途径和标准。
根据该《办法》,市民遇到以下行为都可进行举报:以药换药,以药换物,以物代药;在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和配药服务时搭车配药,或者强制推销、搭销自费药品;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故意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IC卡划卡服务;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擅自留卡从事医疗保险业务;将本人医疗保险IC卡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冒名住院;参保人员利用医疗保险有关医疗照顾政策,超量配药,转手倒卖,非法牟利;虚构使用事实,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际未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
奖励标准,按照查实违规费用30%的比例确定,奖励标准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奖励。
举报受理单位: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电话:86310970);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86529739);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电话:86310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