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宅小区:
政府部门全面有权执法管理
有权管理部门包括:公安、卫生、建设、环保、规划、园林、城管、民防、物价、工商、质监、房管等
中国常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已在我市各区全面展开。据悉,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此举在省内还是首创。
据了解,江苏省新物管条例和常州新物管办法实施后,让行政管理部门进小区执法有法可依。副市长史志军部署落实各相关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
昨天上午,在南大街玉隆花园小区过道的布告栏上,记者看到,小区物业管理可能涉及的部门都公布出来,包括公安、卫生、建设、环保、规划、园林、城管、民防、物价、工商、质监、房管等12个部门以及街道,公示牌上详细描述了这些部门所对应的执法事项,还公布了12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
负责玉隆花园物业管理的是高科物业公司,总经理王胜对此举深表欢迎。
附:
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内容
公安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擅自刻制业主自治组织印章、干扰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参与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红线以内的汽车停车矛盾和纠纷的处理;负责物业管理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查处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防设施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在土地出让前依据规划条件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交付使用前监督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商品房交付使用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交付后保修期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相关保修工作。
环保、规划、园林、城管、民防、物价、工商、质监、房管等部门,对小区都将进行各自的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