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已出台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施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项目,3年内资助培养12000名紧缺高技能人才。
据了解,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按实施对象分为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对象为职业(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学生,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取得人社部门鉴定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技工院校高技班学生实行从招生到毕业的“一贯制”培养方式,学生在企业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对高职院校以及经认定具备高级工培养条件的中职学校和应用类本科高校学生,实施为期1年的培养,学生在企业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全部培训课程的三分之一。通过该项目培养的学生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励承担项目培养的院校,每年奖励培养不超过2000名。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实施的对象为在企业一线岗位上有技能提升要求的职工,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取得人社部门鉴定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脱产集训、工学交替、产学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学员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通过该项目培养的职工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落实原有奖补政策的基础上,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励承担项目培训的院校,每年奖励培养不超过2000名。
如何申报校企合作培养项目?
凡本市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以及经认定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条件的中职学校、应用类本科高校,均可申报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申报校企合作培养项目的院校,在每年12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合作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每年集中审核认定一次。
具体申报材料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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