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配合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 | 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其他相关政府法制工作。 |
省市重点类 | 2 | 配合做好法治常州建设深化工程 | 组织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按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入推进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与市政法委、中级法院一起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上述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
省市重点类 | 3 | 配合做好平安常州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 加强行政调解统计季报工作,对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进行规范。适时总结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将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调解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
部门重点类 | 4 | 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 1. 一季度研究制定常州市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2. 二季度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制定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 3. 三季度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全面实施行政指导; 4. 四季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指导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总结,并纳入年底依法行政考核。 |
部门重点类 | 5 | 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 | 1. 一季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2. 二季度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具体实施工作; 3. 三季度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4. 四季度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情况纳入年底依法行政考核。 |
部门重点类 | 6 | 建立规范性文件部门联动评估论证机制 | 1. 一季度开展调研; 2. 二季度制定工作方案; 3. 三季度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4.四季度建立相应制度。 |
部门重点类 | 7 | 建立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机制 | 1. 4月份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 2. 5-7月份初步完成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相关机制构建; 3. 8-12月份开展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 |
共性目标类 | 8 | 加强队伍建设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内容,以良好的文风、会风、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提高机关效能。 1.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
共性目标类 | 9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目标、有部署、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位,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内部团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行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 1月份与市委、市政府签订201 |
创新工作类 | 10 | 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 1.一季度开展调研,研究、起草工作方案; 2.二季度充分论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3.年内,组织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成立市、辖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建两级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4.年底,总结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