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现代化指标(牵头承担) | 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98%;城镇家庭住房成套率≥96%。 |
省市重点类 | 2 | 保障性安居工程(牵头承担) | 建储并举加快筹集保障房,全市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0180套(户),继续推进保障房社会化收储工作,确保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
省市重点类 | 3 |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牵头承担) | 完善制度,试点先行,加快中心城区“三改”工程(危旧房、城中村、低洼地改造)推进步伐,改善2800户居民居住条件,改造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 |
部门重点类 | 4 |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牵头承担) | 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确保房价基本稳定,全年力争商品房销售500万平方米。 |
共性目标类 | 5 | 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 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能力提升工程;深化房管道德讲堂,推进文化聚心工程;创新党建服务项目,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完善工作运行、考核考评、监督管理、党务公开四项机制,推进先锋模范工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作风优化工程。 |
创新工作类 | 6 |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 创建省首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