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认真完成市委布置的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 | 围绕市委布置的9个重点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的课题组,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实施有关决策提供依据。11月下旬召开全市第26次人大工作研讨会。 |
部门重点类 | 2 |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 围绕市十五届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从计划审查和预算监督入手,通过听取和审议去年决算和审计情况、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作转型“千企”升级5年计划推进落实情况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积极推进“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
部门重点类 | 3 |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关于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2月份);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3月份);农业现代化实施情况的报告(4月份);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4月份);苏南(常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6月)。 |
部门重点类 | 4 | 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 关于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7月);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11月);关于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选题情况报告。 |
部门重点类 | 5 | 抓好十五届二次会议重点议案督办工作 | 通过视察全市“放心肉”市场供应情况、听取“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放心肉市场供应”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听取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到位。 |
部门重点类 | 6 |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 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条例》、《献血法》、《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做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工作;听取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的报告。 |
部门重点类 | 7 | 拓宽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渠道 | 积极推进监督公开,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高度关注涉法涉诉和涉及民生的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理,提高信访办理质量,推动问题解决。 |
部门重点类 | 8 |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 强化代表基础培训和专题培训,促进培训工作常态化;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和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采取多种途径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暨人事代表工作座谈会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验交流会。 |
部门重点类 | 9 |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规范拟任命人员的介绍、见面的方式和程序,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情况,及时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 |
部门重点类 | 10 | 积极推进对外交往工作 | 8月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请授予外籍人士“常州荣誉市民”称号的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
共性目标类 | 11 | 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运用各类载体,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季度进行党委、支部和工会换届。 |
共性目标类 | 12 | 加强人大机关全面建设,不断提升人大机关服务水平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市人大机关加强作风建设规定;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和服务“三会”水平和质量;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继续办好“常州人大网”和《常州人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