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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本月正式开始
发布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从本月开始,到9月份基本完成

  参加单位

  市、各辖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

  镇、街道和村、社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

  昨天上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我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方案。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阎立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成员要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更深刻,对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的领会更透彻,对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更自觉,精心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副组长戴源、沈斌、张春福、徐缨出席会议。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至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包括市、各辖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

  根据常州实际情况,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将紧紧围绕“四查三提升”: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提升党员社会形象,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提升部门工作效能。

  阎立对领导小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注重研究,掌握政策。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对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顿和处理,同时要吃透中央、省委精神,为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指导。

  二要注重统筹,精心实施。要超前考虑、系统谋划、科学安排,在8个月时间内统筹好工作进度和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按照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层层做好组织发动。

  三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地各单位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市委将向各地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加强工作督查。

  四要加强引导,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使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赶有榜样,“正衣冠”有参照、“照镜子”有比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推动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面效应。

  会上,活动领导小组还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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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将于明天召开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中共常州市委常委会决定,12日下午2时在行政中心群贤堂召开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阎立将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对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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