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对全市7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用“十分制”量化测评干部实绩。
在评价意见上,改变以往“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定性评价做法,将测评要素评价意见细化为十个分值点,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区间,“好”赋值9-10分,“较好”赋值7-8分,“一般”赋值4-6分,“差”赋值1-3分。参评者根据人选的一贯表现,综合考虑,权衡轻重,按1-10分进行量化测评,从而使测评对象区分度更加精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