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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285  字号:〖
 

  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和谐江苏

  ——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

  李源潮

  (2006年月10月19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具体化,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集中反映,是指导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

  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把中央精神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要深刻认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找准建设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自觉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把和谐发展的要求贯穿“两个率先”全过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社会理想,更是发展实践。中央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具体到江苏,就是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两个率先”的全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内涵不断丰富,工作部署不断完善。从2003年率先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2004年提出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两个率先”全过程,2005年提出在推进“两个率先”中建设和谐社会,到今年确定江苏“十一五”时期要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全省上下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和谐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最新部署,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走和谐发展之路。

  第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六中全会作出的一个重大判断,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两个率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具体实践,在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有的还可能以尖锐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总的来看,这些矛盾大多数是发展中的非对抗性矛盾,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我们解决这些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我们要把这个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用追求和谐的思想方法、促进和谐的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在“两个率先”的旗帜下,使“两个率先”的进程同时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

  第二,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鲜明特征。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理论上揭示了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在实践上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而和谐思想正是科学发展观的鲜明特征。和谐发展与科学发展是发展目标、路径和效果的统一。只有自觉坚持和谐发展的理念,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使江苏的“两个率先”成为科学发展的率先、和谐发展的率先。

  第三,社会和谐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实践者,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大受益者。现在,江苏人民在物质生活日渐宽裕的同时,更加需要良好的公共服务,更加向往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期望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快实现发展导向由物质化向人本化、发展指标由单一性向全面性的转变,使“两个率先”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的过程。

  第四,和谐发展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途径。实现社会和谐是一个不断发现矛盾、主动解决矛盾的过程。江苏的改革发展处在全国第一方阵,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特殊的省情特点,要求必须把和谐发展作为率先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坚持“统筹发展、兼顾利益、重在建设”的方针,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江苏的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10年左右,在江苏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使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特色更加鲜明,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得益、社会充满生机活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谐江苏。

  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切实解决发展不够全面、不够协调的问题,以又好又快的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一要坚持全面发展,加快改变社会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但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现在,到了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速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时候。我们要在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发展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要针对社会事业供给不足问题,继续加大科技教育投入,着力增加对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社会事业领域,促进江苏的社会事业大发展、大提高。

  二要坚持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由历史条件和发展基础形成的苏南苏北巨大差距,是江苏多年来的发展之痛。近年来,在沿江开发、振兴苏北的推动下,苏中、苏北发展的内生动力已经激发,一些先导性指标的增速已经出现赶超苏南的好势头。要深入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落实和完善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着眼于南北互动并进,充分发挥苏南的带动作用和苏中、苏北的比较优势,巩固和发展苏北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势头。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核心,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靠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整体提升农村发展水平。

  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江苏工业化发展到今天,环境损害已成为影响和谐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解决起来相当困难。江苏已经到了需要集全社会之力来保护和修复环境、改善和重建生态的发展阶段。要认真落实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土地保护制度,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两高两低”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要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严格环境执法,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要开展大规模的生态建设,推进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森林资源倍增计划,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绿色江苏”,优化人居环境。

  三、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利益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公平。

  一要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江苏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果,人民群众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红利,但不同群体获得的利益并不相同。现在要更加注重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建立健全在高速发展中保障社会公平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把让多数群众得益作为制定政策、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理征地、拆迁、改制、环保等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时,尽可能使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得到保障,增量利益合理分配。尤其要高度关注和尽量照顾那些在利益调整中得益较少甚至受损的群体,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

  二要加大实现共同富裕的力度。富民是执政之要,民富是和谐之基。现在江苏人均GDP才刚刚超过三千美元,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虽有很大增长,但离无匮乏之忧尚有较大差距。必须始终坚持富民优先方针,落实富民举措,推动创业富民、就业富民、保障惠民。大力倡导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鼓励先富带后富、已富帮未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加快建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尤其要保证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

  三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六中全会提出的一条重大社会主义原则,我们要结合江苏实际认真贯彻。要把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作为江苏重要的政策取向,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意向农村、基层、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加强社会基层的和谐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以“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等为载体,把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落到基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

  一要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要深入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要以改革为动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平安江苏”是当前我省最受人民群众称赞的和谐社会建设成果。但是,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努力使江苏持续成为人们公认的全国最安全地区。要完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完善“大防控”格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平安社区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构筑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积极构建诚信江苏,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社会诚信首先要表现在党委和政府的诚信上。要大力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务诚信,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要进一步加强对技术专利、商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坚决维护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行为诚信档案,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要建立使诚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的机制,提高信用服务和信用监督能力,形成以信为本、守信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广泛开展基层和谐创建活动,夯实社会和谐的根基。社区、村庄、单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要把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单位、和谐家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公民、企业、各种社会组织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意识,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困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作为重点,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

  一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社会出现不同的矛盾,群众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当前,就业、住房、看病、上学、打官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关切,创新办法、综合施策,扎扎实实解决群众遇到的现实困难,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民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加强就业服务,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人员就业。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保障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有学上,努力让更多的农村孩子能够接受优质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整顿规范医药市场,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免减诉讼费,使各类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比较方便地打官司。

  二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扶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必须保护穷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在政策上向困难群体倾斜,完善特殊困难人群的生活救助制度,保证江苏所有的城乡居民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六、营造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文化氛围

  思想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灵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一要加快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价值体系。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是我们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用以引领各种社会思潮。要坚持不懈地用“两个率先”的目标鼓舞人心、凝聚力量,进一步使“两个率先”成为7400万江苏人的共同理想,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和睦、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二要大力培育有利于社会和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部分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是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引导公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要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社会主义的和谐是革新的和谐,不是保守的和谐,不能靠维持现状,也不能靠坐享其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弘扬以“三创”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业活动得到支持,创新热情得到鼓励,创优成果得到褒奖。要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创新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不断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使江苏成为创业的热土、创新的高地。

  四要形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舆论环境。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形成和谐的舆论环境,社会主义的舆论要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希望、给人以力量,给社会以和谐的导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要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时代主旋律,大力宣传促进和谐的正面典型,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弘扬社会正气,化解社会矛盾,监督和批评破坏社会和谐的现象,为促进社会大团结、大和谐贡献力量。

  七、努力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作为“四位一体”的任务,纳入“两个率先”总体布局,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群众建设和谐社会,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和谐江苏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要践行为民的宗旨。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共享和谐社会的主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善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切实增强为人民办实事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各群众团体和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建和谐社会的合力。

  二要弘扬亲民的作风。亲民爱民是共产党人最重要的政治品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和普通百姓交朋友,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切实加强对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变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基层和群众的创造,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完善利民的制度。制度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要从江苏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民主制度、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主动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利民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保持清廉的本质。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政治基础。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针对腐败现象多发易发领域,着力加强廉政教育,着力加强制度约束,着力加强公开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我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决定》和这次省委全会通过的《意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切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而合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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