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9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省委总体部署,结合常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明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履行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开创常州党建工作新局面,对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常州党建工作,必须以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为主线,按照《决定》提出的总体要求,坚持中央、省委精神与常州实际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全面部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推进党的建设与推进科学发展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以科学的制度保障、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1.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理论慧民工程”,推进领导干部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以此带动党员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问题,组织全市理论社科力量,开展分层分类的理论宣讲,编写通俗读物,深化课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优势,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指导实践。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民共同学习践行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常州“三杰”精神,深入开展以学习先进典型、实践科学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党员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开展新时期常州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
3.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大力营造领导带头学习、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着眼于科学发展的新实践,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维和创新理念,引导党员干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要求,学习掌握推动科学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新知识、新方法。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学习日”、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制度,以各级党校和各类培训基地为主要阵地,充分利用“龙城讲坛”、“网上学习城”、“书香工程”、现代远程教育、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学习实效。继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实施公务员科级以上干部、社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完善“述学、评学、考学”机制,探索运用学习积分制考核办法,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4.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健全地方党委重大问题决策机制,明确党委常委会、全委会的职责范围,完善常委会、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实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探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发挥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听证的作用,切实做好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
5.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馈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等媒体在党务公开方面的作用,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内意见表达渠道,推广党群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等做法,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
6.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
建立和完善实施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定期向党代表通报党委工作情况制度和各级党代表提案制度,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的制度和规定,完善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证党代表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行使。改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农村、企业、科研等一线代表比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办法和选举方式,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制定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全面推行机关部门、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公推直选,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中试行公推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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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干部队伍
7.围绕科学发展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努力造就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长期规划建设,制定《2010-2020年常州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打造一流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3-5年的工作目标、思路和举措。加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探索制定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党政正职培养、任用、管理、考核、监督、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注重选拔推进“五大建设”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2010-2020年常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分层分类选拔培养后备干部队伍新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机关干部经常性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构建经常化、制度化的干部交流平台,实现机关内部交流、中层干部跨地区(部门)交流、上下级机关的互动交流、选调生使用等多途径干部交流的有机整合和资源优化。
8.建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着眼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以规范程序、扩大民主、强化考核为重点,不断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优选模型,规范干部选拔提名制度,建立主体清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增强干部选拔工作科学性。探索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人选的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等“五差额”选拔机制,推进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干部到一线锻炼、从基层选拔的工作机制,加大基层公务员选调和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和电子业绩档案,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
9.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干部约谈、提醒诫勉、组织函询等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认真落实问责制、辞职制,严格执行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规定,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全面开展“三责联审”,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建立常州市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机制,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情况的监测评估。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特邀监督员、信访、12380、常州党建网“四位一体”的群众监督网络。
10.创新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常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围绕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振兴五大产业目标,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实施新一轮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实施“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着力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优秀人才,实现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环境,着力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业、支持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快科教城、创新孵化器、“两站三中心”建设步伐,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化、社会化。
五、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11.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坚持标准、拓展视野、强化激励,选优配强育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建立竞争择优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选拔机制。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注重从农村创业能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党员中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制定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镇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镇长的试点,逐步推行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办事处主任。普遍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及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企业董事长,推行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兼任行政负责人。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和实绩考核办法,保障基层干部的合理待遇。保证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不低于省定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2.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探索以片为主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和商务楼宇、居民楼院建立党组织。加快新经济社会组织建党步伐,注重向暂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经济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全面推进“三级联创”和基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深化农村“双学”、“双带”等活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广党员志愿者工作室、党员义工等做法,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功能。深化“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机关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组织活动始终。深入推进“创新工程、诚信工程”,积极探索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贯穿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履行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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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长效机制
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改进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教育培养,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知识群体、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新经济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培训,执行和完善基层党员轮训等制度,组织开展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发展致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培训,加强转业退伍军人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党员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广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做法,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注重创新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站)、“12371”咨询服务电话等载体的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心、帮扶机制,重点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帮扶。
14.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发展
建立以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各类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广大党员为主体,群众组织共同参与的开放式党建工作体系。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区)、强企和弱村、强村和弱村、社区和所辖区域单位联合开展党的工作。继续开展高校和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党组织之间的“统筹共建”活动。建立健全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党费支持等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社区、村建成融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体活动、党群议事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15.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通过创新载体、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突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健全党委、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访和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制度,坚持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和完善网络接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推行电台直播、电视录播、网络互动、报刊点评四位一体的“政风热线”新模式,促进机关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推进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调查研究制度,察实情、出实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断优化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推行“无会月”制度。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工作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党政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数量规模,抓好公有房屋土地使用专项治理,彻底清理“小金库”。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工作纪律,严格控制庆典节会、论坛活动,严肃查处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行为。按照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的要求,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和鼓励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建立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察访监督机制、评议整改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促进机关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6.构建完善廉洁从政教育体系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积极构建分类分层次教育、拓展教育载体、创新教育形式的具有常州特色的廉政教育新模式。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诚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包括网络廉政课堂、党风廉政知识在线测试、电子邮箱等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7.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阳光权力”工程,在市级“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的基础上,推进辖市区平台建设;把政务公开、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推行电子监察系统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以赋权适度、流程制约、权责一致、风险可控为特征的内控机制建设,促进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探索绩效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听证制、公示制、稽查制、绩效评估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建立重点制度执行情况巡查机制,切实保障制度有效执行。
18.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重点治理商业贿赂,全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健全规范、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被调查人、被处理人、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纪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实行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提高查处案件的综合效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现代化”主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善于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工作。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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