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相关要求,近日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在原有两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再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单独设置案件监督管理室,进一步充实查办案件力量。
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整合设置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挂常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执法监察室更名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预防腐败室。
通过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1斜,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308件(次),立案4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8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挽回经济损失9388.79万元;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39起,问责追究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