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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务
发布日期:2014-05-2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222  字号:〖
 
  记者昨天获悉,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下发《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在全体市人大代表中开展联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务主题实践活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组长暨人事代表工作座谈会,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意见》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要自觉增强代表意识,按照《意见》要求,主动走进“人大代表之家”,联系原选举单位,深入企业、农村和社区,围绕“五位一体”总目标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意见》明确,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的主要形式包括: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安排4次;开展视察活动,主要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搞好调查研究,特别要认真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活动;提高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加强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调研;
  
  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有计划地到“人民代表之家”参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就做好今年的代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联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务”主题实践活动;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各代表小组在人大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三是要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
  
  来自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的人大代表小组代表交流了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建伟主持会议。
  
  (实习记者 万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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