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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建殡葬服务体系 党员干部要带头生态葬
发布日期:2014-10-1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425  字号:〖
 
  昨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葬。到2020年,全省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对自愿选择树葬、海葬、草坪葬或骨灰撒散等生态节地葬法的,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依法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和动员直系亲属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及骨灰撒散、深埋等绿色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少数民族习俗,丧事活动按照国家、省殡葬法规规定办理。
 
  《意见》还明确:到2020年,全省要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各县(市)拥有1个以上集中守灵的殡仪服务中心,县级殡仪服务设施和乡镇公益性骨灰立体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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