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大平台六项改革
此次我市提出建立“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大平台、六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职能转变基本框架,系统设计了改革架构,确定了我市转变政府职能的路线图、时间表。
一是建立五张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改革市场准入,建立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清理项目资金,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少收费项目,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紧扣四条主线,优化重点领域运行机制。以服务企业为主线,优化注册登记服务;以项目建设为主线,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以规范市场为主线,优化审批中介服务;以便民利民为主线,优化民生领域服务。
三是建设一大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组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优化整合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四大内容,构建“一办四中心”的市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是推进六项改革,构建综合配套职能体系。统筹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大力推进市级中心镇扩权强镇改革、加快推进监管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目前,市级五张清单中部分清单已编制完成。
#p#副标题#e#
建立市级审批目录清单
提高取消下放事项“含金量”
此次,我市建立市级审批目录清单,着力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
5月份以来,在前期分两批取消下放14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又再次取消下放14项行政审批项目。通过三批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经“锁定”。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1年公布的380项减少至212项,精简比例44.2%。
市级审批目录清单呈现三大特点:全面清理取消了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力取消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与投资、创业紧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辖市区政府管理,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
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形成的同时,我市还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同步制定了《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常州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其中,《常州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在省内尚属首家。
#p#副标题#e#
三目录三清单
三目录三清单包括《常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常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常州市区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常州市区建设审批项目收费清单》、《常州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清单》、《常州市区建设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常州市区建设审批项目收费清单》主要是对应政府审批流程再造后的各个工作环节,分政府审批、核准、备案三种类型,向企业提供的全流程收费政策清单。
《常州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清单》的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与房企从立项、用地、规划到建设、竣工的实际流程一一对应的经常性收费项目清单。
《常州市区建设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还提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市场参考价水平,并配套提供中介机构名录。
通过“三张清单”基本实现了收费政策与审批流程“无缝对接”,提高了企业维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目录三清单”
如何宣传到位?
一是对“三目录”实行全面公布,包括政府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和地方主要纸质媒体;同时,汇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手册,送审批窗口和重点企业。此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二是对《常州市区建设审批项目收费清单》重点实施嵌入式公布。在门户网站公布的基础上,重点对接“常州市建设项目网上办公大厅”,在主页面设置“付费指南”。
三是对《常州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清单》实施“点对点”服务。向每一个在常开发企业提供清单,并实时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服务。
四是对《常州市区建设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实施多维应用。把它作为建设审批项目收费清单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收费清单的延伸,建立相关应用的链接关系;通过跟踪调查,逐步累积中介机构的价格信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用好价格信用资料,对情况好的优先推荐,对信用差的加强监管。
#p#副标题#e#
我市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先照后证证照联办
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常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将实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分批次制定《常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同时,按照“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联告知、信息共享、联合办理、全程监察”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建设“并联告知”信息化系统,大力推进联合办理,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证照联办”。条件成熟时,逐步将与企业登记注册相关的其他证照办理一并纳入联办程序。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和基本等同的登记事项,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减少对市场主体自治事项的干预。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扩大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覆盖面,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
对涉建中介服务进行常态化管理
1、登记管理。只要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涉建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分市内、市外注册,都由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并建立机构、执业人员和执业情况信息库。
2、行为规范。由相应审批职能部门对中介服务的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执业行为、服务质量提出规范性意见,促使其压缩办事时限、合理收费标准、提升服务效率。
3、公开信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统一对社会公布涉建中介服务机构(单位)的基本信息、负面执业信息等,接受公众监督,便于投资人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单位)。
4、黑名单制。审批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审批工作,及时发现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记录,中介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达到一定数量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依法限制其在我市的执业活动;对严重违规的中介机构,由有权部门依法应用资质管理加以惩处。
下一步,将拿出操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