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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实施 强化责任追究
发布日期:2014-10-2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192  字号:〖
 
  昨天上午,省政府举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讲解新《安全生产法》。
 
  副省长张雷出席报告会并讲话。
 
  我市设立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副市长王成斌出席分会场会议。
 
  报告会上,支同祥就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修法思路、原则、要求作了讲解,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法要点作了详细分析和说明。
 
  新《安全生产法》今年8月31日发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党中央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准入问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了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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