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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 参照中关村政策
发布日期:2014-11-04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浏览次数:198  字号:〖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昆山、江阴、武进、镇江等8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批复指出,要充分发挥苏南地区科教人才优势和开发开放优势,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努力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
 
  批复同意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参照执行《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中确定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同时,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结合自身特点,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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