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组通〔2014〕7号
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二期工业领军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国际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熟悉全球市场、具有战略眼光、懂经营善管理、德才兼备、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现代企业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市重点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的意见》(常办发〔2013〕26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研究,决定在2013-2015年间,每年举办1-2期常州市工业领军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用3年时间对全市星级工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一次轮训。现就2014年举办常州市第二期工业领军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部分2013年度常州市星级工业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也可适当安排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参加。本期研修班共安排学员45人,其中:金坛市3人、溧阳市6人、武进区13人、高新区11人、天宁区3人、钟楼区6人、戚墅堰区3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5月6日-10日,在北京清华大学集中培训5天。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立足服务企业发展,从学员培训需求出发,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具体包括:宏观视野与企业战略规划、关键组织能力建设、资本市场与运作、全球化与创新发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实地考察等专题。
届时将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的主管领导、行业内着名专家和高校名师,围绕提升战略思维,进行系统讲授;邀请着名企业家走进课堂,围绕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典型案例实施教学;组织参观考察相关产业的典型企业,学习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通过组织班会等形式,促进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
四、培训费用
本期研修班为市级政府全额资助项目,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有关要求
1.本期研修班为“323培训计划”实施的重点班,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和经信(发)局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家培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各自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2.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和经信(发)局要向培训对象讲清、讲明实施培训的重要意义、主要目的和具体安排,并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学员培训的需求性和实施培训的针对性,吸引培训对象报名参加培训,不得搞行政命令和强行摊派。
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和经信(发)局要统筹考虑培训计划安排,协商确定本期研修班培训学员。本期研修班培训学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换。
4.各辖市、区经信(发)局要于4月20日前,将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常州市第二期工业领军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报送至市经信委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
李红娣 13057137813 85681209(传真)
徐 军 13775181725 85681210
邮 箱:57841241@qq.com
可登陆“常州党建”下载本《通知》。
附件:常州市第二期工业领军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培训需求调查表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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