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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
发布日期:2014-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标准
省市重点类 1 配合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工程 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常州成为“较大的市”。一季度做好向国务院的申报工作;二季度召开部门协调会,共同推进工作开展;三、四季度协同相关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委沟通联系;按照国家审批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省市重点类 2 配合实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程 (1)制定出台《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根据该办法修订年度考评细则,组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提升市级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2)参与审核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文件,提供意见和建议;对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建
省市重点类 3 配合实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负责审核《常州市户籍准入和登记迁移规定》。根据市公安局的工作进度,加强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2) 参与审核社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根据市民政局的工作进度,加强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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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重点类 4 推行立法协商机制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要求,推行立法协商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一季度开展调研,制定立法协商年度工作计划;二、三季度组织实施;四季度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部门重点类 5 深化法律顾问团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法律顾问团工作。
开展调研,制定法律顾问团2014年工作要点,按计划组织实施,年终总结提升法律顾问团工作。
部门重点类 6 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与市政法委、市中院联合研究出台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市政法委、市中院的沟通协作,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各地各部门落实该项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评价。
共性(管理)目标类 7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着力抓好政府法制工作“四查三提升”,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1)2月27日召开
共性(管理)目标类 8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化九责”实施办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目标、有部署,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位,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法行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创新(创优)工作类 9 实施法制为民服务工程 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途径;建设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开展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和民商事调解、行政复议和民商事仲裁联动机制,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和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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