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0亿元。(配合市重点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注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创新,发挥政策的差异化导向作用,优先保证职工自住住房和合理改善住房的融资需求。6月底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亿元,12月底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亿元。 |
省市重点类 | 2 | 提升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确保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1500家,新增开户职工8万人。 | 根据省、市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与各辖市(区)对接,7月份起实施辖市(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每季度通报制度。6月底前扩面单位700家,扩面人数4万人,12月底前扩面单位1500家,扩面人数8万人。 |
部门重点类 | 3 | 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当年新增缴存资金力争70亿元。 | 实施好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银行托收签约率和成功率。确保6月底前新增缴存资金31亿元,12月底前力争达到70亿元。 |
部门重点类 | 4 | 改善服务环境,促进服务咨询效率,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 6月底前做好住房公积金新北办事处服务大厅改造后续工程,确保咨询引导服务明确简洁。12月底前戚区办事处住房公积金档案库房建设完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咨询手册,加强咨询服务培训,12329服务热线转人工接通率月均在85%以上。 |
部门重点类 | 5 | 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继续实施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困难家庭贴息。 | 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青韵雅苑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发放项建设贷款1.5亿元;开展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宣传,与市总工会、民政等部门做好联合审核,9月底前贷款贴息发放到户。 |
共性(管理)目标类 | 6 |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加强行风建设 |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廉政目标责任分解,签定部门“工作目标、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按月开展行风评察,维护窗口服务良好秩序,营造和谐服务环境。 |
创新(创优)工作类 | 7 | 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应用水平,办理收件实现电子扫描,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直联支付。 | 2月份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除签字原件、办证必须原件外,一律取消复印件要求。通过与商业银行的直联接口开发,9月起实现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窗口直接办理提取转账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