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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权力事项减少3253项 执法重心下移
江苏行政权力事项减少 执法重心下移
发布日期:2015-06-1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222  字号:〖
 
  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江苏清理了52个省级部门的权力事项,于去年10月底向社会公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记者近日获悉,各部门最初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有8900多项,经过逐项审核、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最终压减到5647项(不含保密事项),对比之下,减少了3253项。
 
  “行政权力事项不仅要减,还要有力地放。”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行使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保、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重大事项,涉及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事项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且省级部门近3年未行使的权力事项,全部作为属地管理权力事项。清理后保留的5647项中,1375项由省级部门行使,4272项交给市县政府行使,实现执法重心下移。
 
  “权力清单”公布后,政府权力更透明,但行政审批过程仍然存在“一长四多”问题,即办理时限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为此,省编办探索建立了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确保各部门权责对等,防止清单“挂在墙上、踩在脚下”。
 
  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核心是围绕“政府该怎么管市场、管什么问题、管不好怎么办”,厘清边界、对应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去年11月底,我省56个部门的责任清单已对外公布,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协办关系。
 
  为确保行政权力高效运转,我省对行政权力事项逐一制定流程图,最大限度压缩办事环节、减少审批中介、削减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
 
  从全省来看,改革后,56个省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时间累计缩短5135个工作日,相当于14年的时长,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间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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