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我市从8月起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相比之前,对救助的困难程度进行了分类,范围扩大,救助标准提高,不具有本地户籍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市民,也可以进行申请。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度性的救助。
受理方式包括申请受理和主动受理。经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的形式,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还可根据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
目前,我市已建立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临时救助申请、审核、经济收入核对、审批等环节全部在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上实现网上操作完成。
溧阳市和金坛区、武进区临时救助标准各自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