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
根据中组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1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方式:一是安排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二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或者年度考核进行。开展时,应将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和民主评议表提前送达参评人员,会上集中评议并回收。
2、各地各单位“一报告两评议”的方式和具体时间确定后,请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市委组织部将派员参加。
3、民主评议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提供,各地各单位可到常州党建网()上下载,印制表格之前可就表格格式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沟通。
4、各地各单位因特殊原因(如本年度没有进行干部调整)决定不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需提前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党委(党组)章;2014年度因故没有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地区或单位,今年如有干部调整,则一并开展两个年度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5、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发挥全委会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举措,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抓紧制定方案。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前,要集中时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自查,形成2015年度选人用人报告。报告要全面客观、从严从实,既讲成绩,又摆问题。
6、选人用人报告请在回收民主评议表时一并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民主评议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总统计并向被评议地方或者单位反馈。各地各单位对反馈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加强分析研判,特别要关注“不满意”率偏高的项目和干部,从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电话(传真):85680620。
附件:
1.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样表)(A票、B票)
2.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表)(A票、B票)
3.“一报告两评议”表格制作使用注意事项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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