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 | 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达到385.61亩/亿元;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达到28.3万元/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7万亩,为承载重点项目拓展空间。 一季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辖市、区,三季度开展督查,四季度组织开展综合考评。 |
部门重点类 | 2 | 耕地保护 | 到2015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6.7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22.31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5万亩。 1.一季度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实施,逐级上报备案; 2.二季度全面展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 |
部门重点类 | 3 | 市级占补平衡 | 完成市级占补平衡项目7000亩。 1.一季度组织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审查,完成占补平衡项目建库备案工作; 2.二、三季度全面展开占补平衡项目工程建设,5-6月份市级组织占补平衡项目入库核查,规范项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 3.四季度完成占补平衡项目的市级验收和“系统”报 |
共性(管理)目标类 | 4 |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检查考核;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季度:研究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审计、巡视整改要求,对“四风”问题进行再梳理 |
创新(创优)工作类 | 5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完成市、辖市(区)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上半年前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县级职责整合。 2、下半年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