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于近日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对企业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将进行资助和奖励。
在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方面,对企业引进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3万-12万元资助。对企业引进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6万-15万元资助。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将给予6万-30万元的工薪补助。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照培训后录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培训补贴。对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和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奖励。对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分别给予1200元、2000元和3000元培训补贴。对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承办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给予4万-6万元办班补贴。
根据《意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博士后项目,按国家和省资助资金给予1∶1匹配资助;对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博士后给予8万元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出站时给予3万元奖励。
获得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基地、村)”称号的单位,将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获批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将给予5万元资助。经考核评估,对运行质量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奖励。
对参加常州市“名校优才引进计划”“职场精英引进计划”赴省内外招聘人才的企业,免收或者减免租场费、席位费、宣传广告费。
经常州市认定并签约合作的人才中介机构,帮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招录博士后,每引进一名博士后给予6000元-8000元奖励。
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获评“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的,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