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动态 >> 要闻导读 >> 内容
 
国务院印发意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发布日期:2016-02-15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43  字号:〖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27093204 当日访问量:4836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