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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 常州市涉及企业分为3类
发布日期:2016-03-26   来源: 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167  字号:〖
 
  从市国税部门获悉,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我市是此次试点城市之一。
  据了解,我市根据税种已将针对本次营改增的企业分为三类:一类纯营业税企业,共5123户;二类仅所得税鉴定在国税企业,共1167户;三类国地税共管户(除二类企业外),共12849户。
  企业按照分类,将确定不同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一类纯营业税企业证照换发后只需到地税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并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国税窗口不用办理;二类仅所得税鉴定在国税企业需分别到国税、地税窗口办理变更登记,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及修改税务端报表鉴定;三类国地税共管户(除二类企业外)需分别到国税、地税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并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同时根据企业是否使用国税普通发票,如使用国税普通发票还需进行作废发票,指导纳税人注销老税号用户,开通新税号用户等操作。
  目前,“营改增”相关业务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为各类企业设立专门的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将各类企业的工作流程分别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企业,指导纳税人进行相应变更,确保一户企业都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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