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标准
|
省市重点类
|
1
|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牵头承担)
|
1、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
省市重点类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牵头承担)
|
2、水环境质量提升:
(1)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投运。
(2)江边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工程完工。
(3)新建金坛区指前镇污水厂。
(4)开工建设武进滨湖污水处理厂。
(5)推进20万吨/日金坛区长荡湖水厂一期工程建设。
(6)完成常州市第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项目部
|
省市重点类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牵头承担)
|
3、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1)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6年6月底前,全市其余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552台实现清洁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扩大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实施
|
省市重点类
|
4
|
生态绿城建设提升工程(牵头承担)
|
(1)生态源保护与建设:实施长荡湖重要渔业水域、天目湖湿地保护区、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孟河(新北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龙生态公益林、小黄山生态公益林、滆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宋剑湖湿地公园、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等30项生态源保护建设工程,实现增核1541
|
共性(管理)目标类
|
5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
(1)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落实更加具体、操作性强的改进措施,推进党风、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2)结合单位特色彰显亮点、突出实效,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单位和窗口创建活动。
(3)将“学讲话强党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