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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年”总体部署,促进全市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强化各地区各部门的履职责任、绩效管理与考评考核,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的意见精神,请认真做好《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书》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6年4月8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书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编报程序
  1.沟通: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地区和部门职能职责,围绕省、市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常州市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016年分解方案》、《2016年各辖市、区主要预期目标》、《常州市2016年重点工程》、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常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加强与市发改委(市目标办)、市委督查办等相关牵头部门的沟通,确定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2.编制: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书;
  3.审签:辖市(区)由党委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市级机关部门报请分管市领导审定并签字确认。均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4.报送:采取书面报送与网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辖市(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报送市发改委(市目标办);党群等其他市级机关部门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考核办)。网上报送请登录目标任务推进管理平台。
  三、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战略,体现创新思路;紧扣职责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编制,便于项目管理;合理分解落实,明晰工作责任。
  2.格式规范
  以表格形式编制,栏目包括: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工作目标及标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处室)六大要素(详见附件1、2)。
  工作目标及标准指项目的完成目标、验收标准。必须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清晰描述关键节点、时序进度、完成目标。要做到可衡量、可监测。
  3.编制内容
  (1)辖市(区)
  根据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推进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分4大类编制,即:主要指标类、省市重点类、地区重点类、共性(管理)目标类。
  主要指标类——主要指市下达的2016年现代化指标分解目标和主要经济指标两部分。
  省市重点类——主要指市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省市确定的涉及辖市(区)的重点工程、年度重要工作等,按五大建设作适当归并整合。
  地区重点类——主要指除上述两类外,各辖市(区)提出的本地区年度重大工作目标任务,原则上确定3-5项。
  共性(管理)目标类——主要指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本地区机关绩效管理、双拥工作等综合性工作,原则上整合为2-3项。
  (2)市级机关部门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和省市下达的重点,按照机关绩效管理要求,突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分4大类编制,即:省市重点类、部门重点类、共性(管理)目标类、创新(创优)工作类。
  省市重点类(视情)——主要指省、市确定的涉及本单位的相关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包括现代化指标、省“八项工程”监测指标、市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2016年重点工程等内容),注明是牵头承担还是配合。
  部门重点类(必填)——主要指除省、市重点外,根据部门主要职能职责确定的若干项重点工作目标,原则上确定2-3项。
  共性(管理)目标类(必填)——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双拥等方面的工作,原则上整合为2-3项。
  创新(创优)工作类(视情)——主要指在全省条线系统或全市范围内具有开创性、突破性的工作创新、机制创新、平台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目标,原则上确定1项。
  (3)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按照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考核的相关要求,制定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具体编制内容、审核和报送方式另行明确。
  4.具体要求
  (1)以抓少、抓精、抓重点为原则,对项目合理分解、适度整合归并,突出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常规性、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可不编入目标任务书。
  (2)原则上,辖市、区项目个数控制在10-15项,市级机关部门项目个数一般不超过10项,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晰。
  (3)各地各单位编制的目标任务书经汇编后统一在常州组工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以光盘形式发至各地各单位,请上报前务必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文字进行认真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综合考核办),联系人:蒋将;
  联系电话:85680626;传真:85680630;
  E-mail:czzhkhb@163.com。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市目标办),联系人:籍文锦;
  联系电话:85681071;传真:85681070;
  E-mail:253264950@qq.com。
  相关表格请访问《常州组工网》 下载。

  附件:1.××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书(辖市区样式)

     2.××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书(市级机关部门样式)

  常州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
  常州市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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