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针对当前存在的被动考察干部、静态管理干部等问题,出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的意见》,通过“四步研判法”充分发挥分析研判在干部工作中的前置把关作用,把识人察人的功夫下在平时,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依据。
突出研判重点。领导班子的综合研判主要围绕政治担当、领导机制、政治生态、班子结构、运行情况等5方面开展,重点分析班子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运行状况、廉政建设等情况。领导干部的综合研判主要围绕德行表现、工作组风、能力绩效、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5个方面,重点分析干部的政治表现、履职绩效、工作作风等情况。
明确研判方式。综合研判一般分为日常研判和集中研判两种。日常研判主要根据领导班子岗位空缺及拟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范围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研判,一般在每次选拔任用干部的动议、确定考察对象、提出任用建议方案等环节进行。集中研判主要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体情况,一般结合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进行。此外,对整体表现较差的班子,根据需要即时启动重点研判,分析存在“短板”及配备需求,不断提高研判的针对性。
规范研判方法。综合研判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收集信息资料、开展实地调查、形成研判报告四个步骤进行。在分析研判启动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成研判小组,充分利用考察考核、赴基层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适时开展抽样统计、个别访谈等实地调查。最后综合分析研判对象各方面情况,结合其平时表现,形成研判报告。
用好研判结果。综合研判结束后,及时提出优化班子配备、领导干部调整的意见建议。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提出进一步培养和使用建议;对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采取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在结构、运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或表现较差的领导干部,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