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常州市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凸显“干部教、教干部”,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办法》,发挥领导干部把握政策准确、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该市要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行政学院)授课一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当天,到党校(行政学院)进行首场授课。党校(行政学院)等科学编排年度授课计划,定期发放领导干部上讲台课题征求函,确保每年领导干部授课总课时占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领导干部收函后,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工作领域,确定授课具体主题、内容与时间,并按期赴培训机构授课。授课完成2周内,培训机构向领导干部反馈授课效果,协助提高教学质量。将授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学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