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区委办、区编办协调联动,日前在全市率先出台区委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巡察干部编制,以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依程定文。区委巡察办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巡察机构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起草《关于区委巡察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建议方案》,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区委审批并由区委办印发。
二是依规定责。按照上级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市对巡察机构职责的要求,明确规范区委巡察机构的权限来源、工作内容、管理监督事项等,使巡察工作开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依编定人。明确巡察机构列入区委职能部门,设在区纪委,行政编制在委托区纪委管理的单列编制中解决,并严格按照区编委的批复核定了20名行政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