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3月10日24∶00
笔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及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不含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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