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常州市按照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积分考核实施办法,向全市73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逐一反馈2017年度学习积分考核情况。
工作中,常州市明确参加省级网络必修课程学习积分低于10分,或参加省、市网络课程学习总积分低于50分的;年度累计必修学分低于20分,或年度学习积分总分低于60分的;以及在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代学”、“代考”等不正当行为,经查证属实等三种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在反馈通知中除告知干部本人总分和考核等次外,同步指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引导干部重视理论学习,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切实提升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干部本人当年度学习积分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为“不合格”的,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并在1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在干部队伍中有力地推动了学用结合、工学两促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