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常州市以专职化管理为手段,着力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提供坚强保证。
建立选育管用链条。把村(社区)干部纳入县级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研判、动议、联审、考察、选任各环节全面把关,对村(社区)书记县级直接抓,对其他两委干部县级备案抓。坚持源头培养、全面培养和联动培养相结合,有计划选派村(社区)干部到镇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活动一线锻炼。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建立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实绩记录,同步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从一般干部到两委干部,再到主要干部的村(社区)干部三级梯队培养链条,上一级梯队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下一级梯队中产生人选。
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出台定期考核与专项考核相配套的考核标准,每年定期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运行成效,对村(社区)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评,成绩与档次进退和表扬奖励挂钩。围绕党的建设、中心工作、产业发展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调整村(社区)干部岗位等级和奖惩的依据。
畅通流动发展渠道。统筹推动“三个优先”,让优秀村(社区)书记优先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两委骨干优先进入村(社区)书记队伍、村级后备人才优先进入两委班子,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社区)干部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鼓励跨村镇(街道)选拔使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探索村、社区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
完善保障激励体系。在职待遇方面,按照“三岗十八级”全面规范村(社区)干部报酬等级,相关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离任待遇方面,以基本报酬为基数,统一为村(社区)干部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村(社区)书记缴纳企业年金,配套建立离任后走访慰问、健康体检等长效关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