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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江苏常州市探索开展村(社区)干部专职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江苏常州市从巩固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积极探索村(社区)干部统筹管理的新路径,着力形成了“全方位、全流程”的专职化管理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突出“三个结合”,有机融汇“传承”与“创新”。把专职化管理与编制管理理念结合,对村(社区)定机构、定职责、定员额,按照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村(社区)“两委”干部全面纳入专职化管理,逐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任职。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结合,对村级班子和干部实行目标管理、综合研判,将专职化管理村(社区)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专项考核,并探索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已出台政策、成熟做法结合,与常州市前期推行的村(社区)书记“5A ”制晋档升级管理制度衔接,对村级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离任审计、小微权力清单等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加以运用,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突出“县乡共管”,一体管理基层“带头人”和“两委”成员。将县乡共管对象扩大到村(社区)全体“两委”干部,村(社区)书记由辖市(区)委直接抓,其他“两委”干部采用县级备案抓。人选共审,届中调整时,镇(街道)党(工)委在调整前书面报告调整工作方案,辖市(区)委组织部对“两委”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全面审核,重点对村(社区)书记的调整全方位把关;集中换届时,辖市(区)委组织部讨论决定村(社区)书记的任免,对其他“两委”成员的任免进行任前审核。档案共管,制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设置“三龄二历一身份”等10项归档重点,逐一“建册立档”,村(社区)书记档案材料由辖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其他村(社区)干部档案材料由镇(街道)党(工)委管理。梯队共建,完善“一般干部—‘两委’干部—主要干部”的三级梯队培养链条,上一级梯队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下一级梯队中产生人选,通过实施“定制村干”计划同步推进储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快形成“老中青”搭配的梯队结构。
  突出城乡统筹,全面抓好村干部和社区干部队伍。打破资源分割,加强统筹调配,实现城乡党建工作力量一体化配置。考核管理模式统筹,每年年底按照镇街初评、区级审核和市级复核的模式,分“1A”到“5A”五个档次,对村、社区书记同步考评,结果与评先推优、待遇保障直接挂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书记330人次、社区书记42人次获评“5A”级。岗位等级序列联动,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规范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岗位等级序列,实现专职化管理的村、社区干部岗位等级的合理衔接。村改社区后,原村干部可直接对应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应岗位等级,实现“无缝对接”。流动发展渠道畅通,不断拓宽任职空间,盘活用好岗位资源,统筹推动优秀村(社区)书记优先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两委”骨干优先进入村(社区)书记队伍、村级后备人才优先进入“两委”干部队伍“三个优先”,鼓励跨村、跨镇(街道)选拔使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探索村居间专职化管理干部的交流机制。
  突出综合保障,同步建立在职待遇和离任待遇体系。真心理解、真正支持、真情关爱,让基层干部干好有待遇、退休有保障。完善一套体系,同步保障在职待遇和离任待遇,在职待遇实行“基本工资+考核报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倍,考核报酬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等情况确定。离任待遇实行“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为村(社区)书记缴纳企业年金。确定一个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统一为村(社区)干部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逐年递增。以月均基本工资为基数,按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的标准,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缴纳企业年金,确保基本达到同等条件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水平。用好一个结果,强化“5A”制晋档升级管理考评结果的转化运用,实行“三个挂钩”:挂钩一次性奖励,每年对获评“5A”级的村(社区)书记一次性发放奖励;挂钩职级晋升,连续获评2次“5A”级的,可提前晋升1级;挂钩企业年金年度缴纳基数,获评1次“5A”级党组织书记,下年度企业年金月缴费基数上浮10%,连续获评可累计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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