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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报】江苏常州优化完善政绩考核体系 推动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组织人事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江苏常州市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持续优化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突出新发展理念,谋划好考什么。改变传统考核评价重“量”轻“质”的误区,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设计涵盖68个指标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等“六个高质量”的考核体系,更加注重考量发展的质量、结构和社会效益,更加注重考量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均衡发展,既看总量、也看增量,既看总体、也看人均,既看水平指数、也看发展指数,既看当前效果、也看长远趋势,淡化唯GDP崇拜,推动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突出精准科学,确定好怎么考。坚持分类考核,对县区领导班子重点考核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成效;对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点考核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点工作、27个专班工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情况,让同类对象在相同的赛道和规则上“比拼竞合”。坚持过程管控,与日常走访、干部考察、谈心谈话相结合,强化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的有机贯通,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各地各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坚持多元评价,搭建由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和上级部门共同参与的满意度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绩考核的公正度和公认性。
  突出激励约束,解决好怎么用。始终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的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风向标”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书面表彰奖励的”等5类事项,班子考核直接确定为“第一”等次,领导干部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提拔使用,并给予通报表扬和一次性奖励;对“在全省县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中列后15位的”等6类事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视情况对主要领导和相关干部进行组织调整。2019年以来,91名考核优秀的市管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10名市管干部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推动树立了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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