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常州市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持续优化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该市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设计涵盖68个指标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大高质量考核体系,更加注重考量发展的质量、结构和社会效益,更加注重考量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均衡发展,推动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分类考核,对县区领导班子重点考核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成效;对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点考核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点工作、27个专班工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该市坚持过程管控,与日常走访、干部考察、谈心谈话相结合,强化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的有机贯通,全面准确掌握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坚持多元评价,搭建由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和上级部门共同参与的满意度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绩考核的公正度和公认性。始终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的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在全省县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中列后15位的”等6类事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视情况对主要领导和相关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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