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常州市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稳产保供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政策意见》主要从加强农业生产指导服务、补贴融资担保费用、对规模蔬菜种植主体予以补贴、鼓励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强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和储备、优先项目扶持七个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困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其中,补贴融资担保费用方面,由省农担公司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10—300万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全额补贴。对于单户授信3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0万元额度享受保费全免,其余部分按省农担公司标准收取;完成股改的上市后备农业企业,300万元以上额度享受保费50%补助,直接减半收取。对符合规定的因疫情防控受到影响到期还款有困难的农业担保客户,予以展期或续贷担保。
对规模蔬菜种植主体予以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困难规模蔬菜种植主体给予补贴,单个主体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享受市级同类项目的主体不重复享受。
鼓励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市场营销方式,开展“支持本土农企,携手共渡难关”销售本地食用农产品倡议活动。对3月1日至6月30日网上销售本地食用农产品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市1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免费提供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服务,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悉,《政策意见》即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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