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研究审议《十三届常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试行)》及有关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领导季培东、李文宏出席会议。
巡察工作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巡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前期市委巡察办专门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市委巡察协作单位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多次修订完善。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同意通过,将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会议还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落实《关于“以市带县”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对“一把手”巡察监督共性问题清单(试行)》《市委巡察组考评实施办法(修订稿)》。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文件相关精神,李文宏指出,要聚焦高质量,以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为行动指南,切实把《“以市带县”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要求落到实处,在推动有效覆盖上持续发力。要聚焦“一把手”,对照《对“一把手”巡察监督共性问题清单(试行)》内容,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政治画像”,为党委使用干部、调整班子提供重要参考,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要聚焦规范化,以《市委巡察组考评实施办法(修订稿)》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浓厚争先创优氛围,以高质量考评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夯实巡察基础工作上持续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