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率执法检查组前往武进区、常州经开区,就《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秘书长高宏华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常州经开区福康宁小区、港龙新港城小区,武进区龙德花园小区、星河国际小区(四期),详细询问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置、消防设施和电梯运行以及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了解小区矛盾焦点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武进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以及人大代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白云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住宅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提高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助力打造“常有安居”的民生名片,让百姓的幸福更有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百姓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多方协同,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管理新格局,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住宅物业管理的法治氛围。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担起责任,重视和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住宅物业管理水平。
《条例》自2019年实施至今已有3年多。此次执法检查是对常州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次直接检视。目前,执法检查组已完成《条例》的实地检查工作。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