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党员干部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锋队和主力军,肩负着引领和推动改革的重任。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切实以组织担当激励干部作为,努力锻造一支敢拼善为、改革攻坚的精兵强将,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澎湃动能。
突出事业为上,选准改革攻坚“主力军”。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迫切需要一批“猛将”“尖兵”勇往直前、攻坚克难。要坚持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方向,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对锐意改革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把干部抓不抓改革、抓了什么改革、取得怎样的改革成效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完善“实绩+负面”两张清单,用好履职指数和担当指数“双指数”评价结果,优化“无任用推荐”“无任用谈话”等形式,多角度、立体式了解干部真实表现,做到以事察人、依事择人,真正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精准赋能,锻强改革攻坚“硬本领”。锻造改革的精兵强将,既靠选拔使用,也靠培养锻炼。全面深化改革已步入攻坚期、深水期,没有实打实的过硬本领就难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要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以提升干部推进改革发展的视野思维和能力素质为目标,深入实施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工程,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依托服务“五大行动”实践锻炼活动、“青”锋赋能行动等载体,有计划、有侧重地安排干部到经济、产业、建设等矛盾集中、问题复杂、任务艰巨的改革发展攻坚一线磨炼,不断提升干部肩负改革使命、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水平。
突出撑腰鼓劲,筑牢改革攻坚“强后盾”。水不激则不跃,人不激则不奋。干部敢为离不开组织作为,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必须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担当干事、争先出彩的良好氛围。要健全完善干部担当作为全链条激励和保护机制,持续用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8条”,更大力度释放职级晋升激励效应,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尽职免予问责机制和风险报备机制,更大力度为探索型、创造型、改革型工作“背书”,让干部干得安心、闯得舒心、拼得放心,争当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实干家、创新者。
突出齐抓共管,护航改革攻坚“新征程”。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格监督管理不是束缚手脚,而是让干部在改革发展的正道上行稳致远。要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一时和一贯、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注重部门联动、精准发力,用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纪检、审计、信访、公安等部门力量,及时掌握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年轻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加大对“躺平”“佛系”等问题的监督处理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常州市金坛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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